SAP ABAP 对象
对象是一种特殊的变量,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行为。对象的特征或属性用于描述对象的状态,行为或方法表示对象执行的动作。
对象是类的模式或实例。它表示一个真实的实体,如人或编程实体,如变量和常数。例如,帐户和学生是真实世界实体的例子。但是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组件是编程实体的例子。
对象具有以下 3 个主要特征:
- 具有一个状态。
- 具有独特的身份。
- 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显示行为。
对象的状态可以描述为一组属性及其值。例如,银行帐户具有一组属性,例如帐号、名称、帐户类型、余额以及所有这些属性的值。对象的行为是指其属性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变化。
每个对象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,可用于将其与其他对象区分开来。两个对象可能表现出相同的行为,它们可能具有或不具有相同的状态,但它们从来没有相同的身份。两个人可能有相同的名字、年龄和性别,但他们并不完全相同。类似地,对象的标识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永远不会改变。
对象可以通过发送消息相互交互。对象包含用于操作数据的数据和代码。在类的帮助下,对象也可以用作用户定义的数据类型。对象也称为类型类的变量。定义类后,可以创建属于该类的任意数量的对象。每个对象都与创建它的类型类的数据相关联。
创建一个对象
ABAP 对象创建通常包括以下步骤:
- 创建一个引用类的引用变量。其语法为:
DATA: <object_name> TYPE REF TO <class_name>.
- 从引用变量创建对象。其语法为:
CREATE Object: <object_name>.
实例
REPORT ZDEMO_OBJECT.
CLASS Class1 Definition.
Public Section.
DATA: text1(45) VALUE 'ABAP Objects.'.
METHODS: Display1.
ENDCLASS.
CLASS Class1 Implementation.
METHOD Display1.
Write:/ 'This is the Display method.'.
ENDMETHOD.
ENDCLASS.
START-OF-SELECTION.
DATA: Class1 TYPE REF TO Class1.
CREATE Object: Class1.
Write:/ Class1->text1.
CALL METHOD: Class1->Display1.
结果如下:
ABAP Objects.
This is the Display method.